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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标识:A类
舟司函〔2020〕23号 签发人:李东明
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4075号提案的复函
俞赛飞等1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近几年,我市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领域,构建了以4个县(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39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41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42个企事业和5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调解网络。建立并完善了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等级人民调解员评选”等考核奖惩及培养机制,积极打造“热心调解、熟悉法律、会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3148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30人,基本能满足当前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化解。2019年全市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5590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来,我局结合实际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一是固本强基,规范巩固传统调解组织。自2014年开始,市司法局积极同组织部等部门沟通衔接,选优配强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已经连续两届年实现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与村“四套班子”同步换届。到目前,全市共有301个村级调解组织、117个社区调解组织,共推选出人民调解员2069名,其中高中以上学历1424人,占比68.8%。并在此基础上建立138名基层草根调解志愿者队伍名录,收集调解志愿者队伍信息档案,充实人民调解后备力量。
二是依托等级,发挥乡镇(街道)中坚作用。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不仅在打造“平安舟山”、“法治舟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之一,尤其是以其为基础评选出的全市等级人民调解员和组建的巡回调处团,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等级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了498名。
三是优化组织,拓展行业性专业调解领域。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逐渐增多的特点,一方面我市积极同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接,在交通、医疗、劳资、船舶、海事渔事、婚姻家庭、保险、旅游、学校等经济民生各个领域建立专业调委会基础上,又在银行、物业、建筑工程等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完善“大调解”机制。另一方面整合全市调解、法律、医学、保险、金融等方面的人才,组建了175人的专家咨询团队,为调解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拓展队伍培育模式,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一是狠抓特色,开展“十百千”示范培育工程建设。在我市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工程和首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又重点培育打造十名金牌示范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示范人民调解员、千名基层人民调解能手,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发调解人才资源,带动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扩大优秀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示范引领效应。
二是打破“说教式”培训,注重调解员“点单自演”。在传统的邀请法官、律师进行法律知识讲解,或邀请资深调解员交流调解技巧和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参与度,提升培训实效。在“定纷争、展风采”模拟调解活动和“汪大姐的老娘舅”栏目现场观摩的基础上,通过培训专题问卷调查,全面掌握调解员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需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调解对象,通过“点单”的形式,精心设计培训内容,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打破“大众式”培训,探索“导师制”培养机制。市首席人民调解员除了主持调解辖区及业务范围内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承担指派的人民调解任务之外,还用传帮带教的方式,指导帮助其他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案例点评和案卷评审的方式,介绍调解经验和技巧。以“缺什么、教什么,需什么、帮什么”为原则,做到分步骤、有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传帮带,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技能娴熟、服务高效的调解能手矩阵队伍,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打造调解品牌,提升调解工作社会影响
一是根据区域特点,打造品牌调解模式。我局在“一地区一品牌”调委会建设初见成效的前提下,继续推出品牌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如嵊泗的嵊山百年渔场调委会,既调处海上发生的矛盾纠纷,又处理陆上的民间纠纷,还涉及景区、市场等行业性的纠纷;岱山的长涂东海湾专业捕捞合作社人民调解组织的后继推进,强化远海、近海、岸上配套部门的配合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提升了海岛调解工作水平。
二是发挥首席优势,打造品牌调解团队。为培育人民调解优质品牌,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品牌效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叫得响、做得好、信得过”的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发挥首席人民调解员扎实的调解功底、较高的社会威望、亲和的个人魅力和群众信赖等优势,带领品牌团队化解辖区内外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区)和上级部门报告,或提出预警意见,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19年全市10名首席调解员共化解各类纠纷443件,涉及赔偿标的9000余万元。
虽然取得了上述工作成果,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持之以恒地推进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取得新发展。
(一)发挥自身优势,多途径、多形式地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和作用,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把个案调解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更好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与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呼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投入,把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专项财政预算。全面建立并落实以案定补补贴机制,着力提高人民调解案件的奖励额度。积极同市财政局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向社会力量购买调解服务。
(三)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改进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进程,扩大人民调解网络的覆盖面,增强村级和乡镇(街道)级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力量。
(四)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以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为重点,通过其示范引导作用,全面带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以吸纳法律工作者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探索创新培训机制,组织调解员到国内知名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不断提升调解员实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谭伟,电话:203616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舟山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