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12-13 20:57:52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月12日上午,一场联合验收会议在位于舟山市新城的鼓吹山西侧区块幼儿园工程现场举行。该工程也成为我省首个实施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的项目。
舟山市率先第一批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这是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十二条中深入推进项目审批验收全流程管理,打造自贸区最优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此项改革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7个事项纳入联合验收范围,涉及4个审批部门,通过一次申报、综合验收,破解监管、验收、服务相互制约壁垒,通过提前介入精准服务,把问题消化在验收前,实现部门监管、联合验收、精准服务的深度融合。此外,还依托数字赋能,解决了建设单位向不同部门重复提交审批材料的问题,企业办理时间由原来近60天缩减至12个工作日内。
鼓吹山西侧区块幼儿园建筑面积6121平方米,包括幼儿园主楼和保安亭。幼儿园规模为12班,每班学生30人,共计学生人数360人。该工程去年2月开工,7月通过主体结构验收,现已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通过实行‘一网通办’,企业申请联合验收,提交一套申报材料,所有部门通过实现资料同步共享,现场同时勘查,事项同步审批,结果同步互认,就可以一次性出具联合验收意见,对我们企业来说,只需要进‘一家门’,就可以办成‘多项事’,无须多头跑、反复跑,真正解决了我们的难题。”该项目建设单位、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一、加强部门联动构建“新改革”实施框架
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的末端环节,也是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的最后一关。
改革前,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各验收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单独验收,建设单位需要到住建、资源规划、消防、人防等多个部门分别提出申请,逐个“闯关”,依次出具验收结果后,再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因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通过率不高、企业重复提交、重复整改、耗时长等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中的难点、堵点。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的实施意见》,舟山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以此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获得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3月,《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将改革目标、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工作举措、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予以明确,为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舟山市政府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协同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政务服务办等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合力推进改革,从严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等7个事项纳入联合验收范围,涉及4个审批部门,通过一次申报、综合验收,从企业跑腿到部门上门办,企业办理时间由原来近60天缩减至12个工作日内。
此次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竣工验收阶段的很多实际难题,降低了监管成本、提升了监管效率,减轻了企业人工、时间和费用成本。今年3月,根据舟山市实际情况,在市本级、定海区、普陀区确定7个项目先行实施项目试点工作,不断总结试点区改革成果,为舟山市全域推广积累改革经验。
二、创新改革理念释放“一体化”集成效能
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具体有哪些创新?舟山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通过多平台联动,着力释放“一体化”集成效能,实现“建设过程有效管、竣工验收快速办”。
实现监管验收一体化。改革将监管、验收、服务相对独立事件,通过数字化改革理念和方式集成,应用“浙里建”、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打破了各验收事项主管部门缺少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监管数据的困局。竣工验收的一些内容在项目过程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开展查验核实、归集数据和指导服务,为竣工阶段各类验收提供基础依据。“改革破解了监管、验收、服务相互制约壁垒,通过联合验收部门的提前介入精准服务,在申请联合验收前进行现场指导,把问题消化在验收前,解决企业按事项分别申报验收时,反复多次整改而浪费大量时间,实现部门监管、联合验收、精准服务的深度融合。”该负责人说。
实现在线协同一体化。依托“浙里建”重大应用、3.0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应用在线会商、当面会商等线上线下方式,结合日常统筹协调做好书面审查、现场查验和评定、整改跟踪和复查等工作,实现各方参建单位之间、各监管部门之间、参建单位和监管部门之间在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方面的业务协同。“这样的‘业务协同’至关重要,各方之间的交流沟通更为直接、顺畅,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该负责人说。
实现事项办理一体化。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范围,对表单和材料整合优化,实现建设单位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相关部门并联审批、联合验收。
三、依托数字赋能推行“一件事”集成模式
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应用全流程审批、全过程图纸、电子档案等改革成效,依托3.0平台、“浙里建”以及其他部门业务系统,重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机制,强化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监管与服务的融合,持续“放”、全程“管”、优化“服”。
优化联合验收程序。建立“一个窗口、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份承诺、集中验收、统一意见、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集成模式,竣工验收阶段所有审批事项推行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对有些验收事项结果是另一事项申请材料,建设单位无法在申请联合验收时提交的,3.0平台容缺受理,前置事项验收结果文书产生后,系统自动关联补充。同时大力推进“多证合一、并联审批、多测合一”等改革举措。
应用全过程图纸共享。依托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系统为验收部门在实施监管和验收时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数字化图纸的查阅、调用等服务,确保各验收部门全程利用“一套图纸”,核实建设活动是否按照审批要求、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施工,实现图纸管理全程电子化,施工过程监督全程网络化,提高了监管的便捷性和精准性。
推行工程档案数字化。将工程竣工档案归档材料与建设过程产生的数据相对应,在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中及时归档电子文件,逐步实现自动匹配、一键归档。“浙里建”、3.0平台以及其他部门业务系统中已有的材料,包括各方参建单位曾经提交的材料和以上系统中产生的结果材料,都以电子档案方式归档,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依法共享、利用电子档案,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四、聚焦企业需求实现“全过程”指导服务
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聚焦企业需求,实现“全过程”指导服务。
提前介入精准服务。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依托“浙里建”产生的建设过程管理数据,提前介入精准服务企业,为申报人员开展系统应用指导,根据企业需求在申请联合验收前进行现场指导,提前把脉,帮助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尽快落实前期审批要求,把问题消化在验收前,为后续竣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此项做法解决了企业按事项分别申报验收时,因多次整改而浪费大量时间的问题。
一次申报协同推进。统一网上申报、统一出件,形成“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解决建设单位在多个部门间“多头跑、来回跑”问题。依托3.0平台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运作模式,解决了建设单位向不同部门重复提交审批材料的问题。以舟山市首个项目为例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5份减少至5份。
验收服务深度融合。以往企业普遍反映,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各验收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单独验收,这样既耽误时间,也给企业造成不便。变以往的部门单独验收为由住建部门牵头的联合验收,企业提出申请,由住建局组织各验收职能部门联合验收,让企业只提交一次申请,进行一次验收,对验收结果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出具意见书,企业不再多头跑、反复跑。以舟山市首个项目为例,企业审批时间仅为4个工作日,联合验收工作效率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舟山市通过各类型试点项目在3.0平台“联合验收”模块中运行,为全省不断优化系统功能积累经验。继续推进改革试点项目,加强全过程指导服务,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模式,切实提高联合验收工作效率。在总结试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让建设、施工等单位了解改革相关政策,尽快实现全市范围的全域推广。(市住建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