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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1-06 13:08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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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15时,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场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


        现场,市防控办常务副主任,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徐方明通报当前疫情相关情况和医疗资源准备情况:


        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我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二十条”“新十条”等优化措施要求,及时将防控政策的重点由“防感染”调整为“保健康、防重症”,全速推进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全面完善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全力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现阶段疫情防控总体情况

        (一)优化核酸检测和查验政策。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我们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验核酸证明”,除需要进入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做核酸检测。12月17日起,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再对门急诊患者开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住院病区继续执行封闭管理。同时,为方便确有需要的群众进行核酸检测,全市仍保持一定数量的便民核酸采样点,市、县两级将不定期动态更新核酸采样点信息,市民可自主查询,就近采样。


        (二)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当前正处于防控政策的转段期,也是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为全面做好高峰前的各项医疗救治准备,我们从以下几方面集中发力:

        一是加快发热门诊、诊室扩容提能。全力挖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资源,强化专业培训和人员梯队建设,有效扩大发热诊疗队伍,尽可能增加发热患者接诊能力,确保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目前,全市共有14家医院开设24小时发热门诊,38家医疗机构开设发热诊室,发热诊间从原来57间增加至目前147间。所有的发热门诊(诊室)均可接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市民朋友如出现胸闷、气急、高热不退等症状可就近就医,医生会根据病情给予及时处置。

        二是补齐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床位资源。按照“属地优先、首诊负责、分级诊疗”的救治原则,市本级和各县(区)均完成定点医院和亚定点医院设置。目前,全市共设置定点医院5家,救治床位数1200张;并在原有方舱医院和健康驿站基础上进行提标升级改造,设置亚定点医院6家,储备床位2150张。

        三是配强重症医疗救治队伍。为切实提升重症患者救治水平,我们专门成立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和危重症抢救医疗队,负责对全市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供会诊指导和技术支持,应急情况下赶赴现场开展抢救。同时,采用理论培训和实践轮训方式,分级开展全市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已培训完成重症救治医生227人、重症救治护士527人。

        四是统筹调配120急救力量。为应对感染高峰期120接警量激增情况,我们加强人员调配,优化调整120接听调度工作模式和流程,进一步扩容接警电话线路,调度席位从3个增加至16个。并制定120急救点紧急扩容预案,本岛区域24小时当班车从14辆最高可扩容至29辆。同时,为保障涉疫居家人员紧急就医需要,我市专门建立涉疫居家人员应急就医转运调度机制,有紧急情况的居家隔离人员也可通过12345热线或向所在社区(村)提出就医转运需求。

        五是完善分级分类诊疗体系。一是建立阳性患者分级处置机制。倡导轻型和无症状患者原则上居家隔离治疗;普通型患者由县(区)定点医院或亚定点医院集中收治;重症患者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倡导非必要不到发热门诊就诊,症状较轻以及非重点人群患者原则上到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就诊。二是上线互联网诊疗服务。为方便群众就医配药,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目前,我市已有11家医疗机构在舟山智慧民生APP上线网上问诊服务,专门开通新冠咨询问诊通道,全力解决市民群众的求医问药难题。


        (三)提供居家隔离服务保障。

        一是健全基层网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优势,组建完善健康服务专员队伍,并覆盖到每一个社区(村),做到重点人群“应保尽保”。同步依托“五包一”体系建立“二帮一”联系机制,动员多方力量组建居家服务小分队,向重点人群提供暖心配送服务。市民朋友在居家康复期间,如遇困难、需要协助就医、协助购药送药等,可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

        二是排摸重点人员。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共排摸重点人员1.9万人、次重点人员3.5万人,做到分级标识、分类管理。做好孕产妇的建档立档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坚持每周随访;对重症孕产妇实行每周一报,目前已排摸新冠感染孕产妇28人,顺利分娩1人。

        三是开通服务热线。目前,我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开设服务热线,24小时保持畅通,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请广大市民朋友尽可能知晓并牢记所在村(社区)的热线号码,如有身体强烈不适或生活急需,可立即拨打电话寻求帮助,我们将最大努力、最大程度提供服务。18日起,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也已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并落实专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健康咨询。

        四是加强物资储备。积极做好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防疫物品、抗原试剂等物资储备。目前,全市已统一调配10万人份抗原试剂免费发放给相关重点人群和居家隔离对象。


        (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进度。当前全国各地疫情总体呈较快发展态势,加强老年人等脆弱群体的防护是当务之急。我们抢抓高峰来临前的“窗口期”,全市每日开放41个接种点,在积极优化接种服务、科学评估禁忌症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确保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老年人“应接尽接”,并全面启动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筑牢全市免疫屏障。12月4日起至12月21日累计开展疫苗接种61989剂次。


        二、下步工作

        目前我市疫情仍处于上升态势,每日新增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持续增加。随着元旦、春节临近,疫情将伴随人口流动加速传播。接下来我们会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保障各项工作,努力减缓疫情快速传播蔓延的势头,确保安全平稳有序渡过第一波疫情高峰。


        (一)进一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加快推进医疗救治资源的建设储备,按照分级分类救治的模式,继续优化完善梯度收治和双向转诊机制,全面推广互联网诊疗服务,防止出现医疗资源挤兑。同时,加快配齐重症救治床位,扎实做好相关治疗药物储备,切实提高重症患者救治保障水平。


        (二)集中精力做好医疗服务工作。随着可能出现的感染人数高峰,必然会导致医疗资源和医务人员不足等问题。要最大程度让医务人员回归本职岗位,切实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统筹调配和梯队准备,强化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医务人员工作条件保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关心关爱和激励保障政策。


        (三)加快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持续优化接种服务,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群接种提供便利。充分顾及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行动不便的现状,尽可能安排医务人员上门提供接种服务。


        (四)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我们将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引导,定期安排疾控、医疗救治、儿科及产科等领域专家进行科普,最大程度提高群众对新冠病毒的科学认识,并倡导市民尽量做到基层首诊、线上问诊、科学抗疫。同时,我们也将主动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畅通转诊就医渠道,确保群众基本的就医需求得到满足。


        希望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协同发力是我们共克时艰的坚实基础。因此,请广大市民朋友在疫情期间,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加强锻炼、注意作息”的良好习惯,并坚持“全民打疫苗、全民戴口罩,非必要不采样、无症状不用药”,做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

        请大家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各家媒体现场提问:


        问题 1:现在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量不断增大,请问在发热患者诊疗服务供给方面,市里将采取哪些举措?


        答:针对发热门诊诊疗需求比较突出、增长比较迅速的情况,我们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加快硬件建设。刚才在通报中已经提到,我们全力挖潜各级医疗机构资源,尽可能增加发热患者接诊能力,确保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目前,全市共有14家医院开设发热门诊,38家医疗机构开设发热诊室,发热诊间从原来57间增加至目前147间。特别是舟山医院、市妇儿医院、普陀医院发热门诊面积都扩大了至少1倍以上。

        其次,是提升好软实力。在增加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数量的同时,我们进一步简化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并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线上诊疗、线下配送药品的方式,削减医疗机构瞬时的就诊高峰,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广大人民群众到医院线下就诊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三,是延长服务时间。全市有14家医院开设24小时发热门诊,所有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的服务时间从上午8点到下午5点,其中,海岛偏远地区根据群众需求和实际情况还会适当延长诊疗时间。

        下步,我们还将通过把“核酸采样小屋”改造为“便民发热驿站”,以及开展方舱发热门诊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发热诊疗点位布局,确保能更好地满足发热患者就医需求。


        问题 2:当前很多市民顾虑感染风险会加大,请问在市民自我防护方面有哪些建议?如何能够做到有效防护,最大程度降低感染风险?


        答:建议市民朋友们要做到以下防控措施:

        一是规范戴口罩。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在医院普通门急诊就医时要佩戴医用外科或更高级别的口罩,特别是当出现发热等十大症状时就医过程中,佩戴N95口罩。

        二是勤洗手。外出回家、清理垃圾、接触快递、电梯按钮及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咳嗽或打喷嚏时如果手接触过后都要及时洗手,触摸口、眼、鼻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后都要及时洗手。但是不建议往身上喷洒酒精等消毒液。

        三是常通风。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半小时左右,家中如果人比较多、有病人或访客时,建议开窗通风;家中如果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的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四是少聚集。远离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

        五是保持环境卫生。日常居家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餐具、炊具等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干燥;定期清洁消毒厕所内卫生洁具,细节方面:如马桶冲水前要先盖上马桶盖,以减少病原微生物播散的风险,地面不要有积水等等。

        六是积极接种新冠疫苗。老年人是最脆弱的群体,且合并基础性疾病的比例较高,是感染新冠后引发重症的高危人群,接种疫苗始终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建议尽快尽早接种疫苗。

        七是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身体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不信谣不传谣,正确认识新冠,乐观面对。


        问题 3:随着居家治疗人数的不断增加,请问对于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在居家用药、同住人员防护方面有哪些建议?


        答: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在我国流行的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力和毒力已明显减弱,感染者多为轻症或者无症状感染者,重症人数相对较少,轻症、无症状倡导居家隔离治疗。

        在居家隔离期间,无症状感染者无需药物治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服药时,需按照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发热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等。咽干咽痛可使用清咽滴丸、六神丸等。咳嗽咳痰可使用溴已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等。流鼻涕可使用氯苯那敏、氯雷他定等。

        同时,要做好同住人员防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非单独居住者,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当必须离开房间,或进入有同住人员在场的公共空间,应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感染者为哺乳期母亲,可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继续母乳喂养。每天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房间每日至少上、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以上。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按照全新风模式运行。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若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如与家庭成员家庭共用卫生间,感染者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如衣物、床单、毛巾等用品与他人分开存放、分开洗涤消毒;单独使用餐具,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问题 4:有群众反映,个别经营者存在抬高相关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等行为,请问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涉疫物资价格稳定?


        答:随着我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相关防疫物资的价格动态和社会舆情,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全力维护涉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发出提醒告诫。12月6日市局制作并发布《关于药品及医疗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通过舟山发布等多种发布渠道向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开展引导、告诫,要求相关企业严格遵守价格法规,诚信经营。

        二是加强行政指导。针对我市涉疫物资销量激增,进价上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帮助企业用好自主定价权。截至目前,全市约谈药品批发企业5家,开展行政指导并推动问题整改4个,发放提醒告诫函200余份。

        三是开展价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重点查处“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从12月5日至今,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防疫用品经营单位326家次。处理相关投诉举报5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份,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价格违法案件2起。

        从目前检查情况看,全市药店原有库存的防疫物资销售价格基本保持不变,对新购进的防疫物资因成本上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按原有进销差率对外销售,既要保护企业拥有合理的利润空间,也要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目前,全市零售药店销售的防疫物资价格总体平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监管,整合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信息,及时排查发现涉疫物资价格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