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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试点促进民办公益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6]107 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8〕35号)等文件精神,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事业,根据当前民办教育发展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市教育局牵头修订了《舟山市民办非营利性学校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电子邮箱:425049435@qq.com。
2.信函邮寄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定沈路423号市教育局审计与监管处(邮编:316021),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舟山市教育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