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5/2021-18734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舟山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引进外籍人才来舟工作力度,发挥人才优势,推动舟山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舟山市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本外籍人才认定工作办法。
二、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32号)和《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21〕10号)制定。其中,《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34号)第二大点“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第八小点“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绿色通道”明确“对拟长期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经许可,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三、主要内容
《舟山市外籍人才认定工作办法(试行)》内容分六章,主要明确在舟工作外籍人才的认定标准和办理政策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该认定工作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
第二章认定标准。主要是明确可以享受便利措施的外籍人才的范围,从第三条到第十四条,共计12条。
第三章申请条件。主要是明确外籍人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办理政策。主要是明确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人才可以享受的对应便利政策。
第五章办理程序。主要是明确网上申报方式、审核时限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主要是明确办法施行日期等内容。
四、适用范围
对拟长期在舟山市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实施时间
本工作办法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六、文件术语
无。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范鲁腾
联系方式:0580-228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