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5/2022-00260 | ||
组配分类 | 灾害救援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海上低压发展影响,预计5日长江口、舟山、江外、舟外渔场有10级东北风,对海上安全生产影响较大。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当前恶劣天气下海上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做好各类渔船的避风工作。要深刻吸取“10.16”浙岱渔06609船在江苏外海海域锚泊避风时失联事件和“11.5”浙嵊渔05612船回港途中倾覆事故教训,及时将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传达到辖区所有作业渔船,督促渔船切实做好避风工作。渔业安全专委办要针对本次恶劣天气研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特别要加强帆张网等高危渔船回港避风途中和在港避风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大风恶劣天气下应急值班、动态点验、避风管理等制度和避风编组、值班了望、人员防护等避风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要做好水上交通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港航、海事等部门要加大对航经我市管辖海域和来港作业、避风货船的监管,严查船舶AIS不开、船舶进出港不报告、船员值班脱岗等违法行为,督促采取安全航速谨慎航行,及早采取避让措施,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要督促港口企业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按照港区实测风力“8停9离”原则,落实大型港口机械防风锚固、码头面及操作平台防滑、消防及物料管线防冻防凝等应对措施。水上交通安全专委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次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突出“两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管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必要时采取停航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是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深化与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做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及时核实上报事故灾情信息,有力、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