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5/2022-189548 | ||
组配分类 | 专项发展规划 | 发布机构 | 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浙江省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浙科领办〔201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创新舟山”建设,研究制定了《舟山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专项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关于印发《舟山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专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1).pdf
舟山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专项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精神,建立健全研发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R&D)投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全面推进“创新舟山”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2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总量达36亿元,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科技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创新主体培育。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双倍增”行动,落实好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大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向领军企业转型。2020-2022年三年累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30家以上,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20家以上。
(二)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应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未达到本条要求的,限制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项目。
(三)提升有研发活动企业数量。推动更多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特级、一级建筑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提升有研发活动企业的覆盖面,力争到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排位争先进位。
(四)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激励企业加快建设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扩大有效研发投入,力争到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发机构设置率排位争先进位。围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协同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综合体和企业研究院,支持企业大力培育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快提升企业研发实力。
(五)激励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基础研究投入,推广“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研发投入提升明显的科研院所在科研条件、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力争全市高校、科研院所的R&D经费年均增长达15%以上。
(六)落实企业研发投入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出台的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政策,尤其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做好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七)加大财政研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投入方式,扩大政府研发投入规模,确保来源于政府资金的R&D经费比例逐年提高。强化财政资源配置的绩效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项目支持、基金引导、股权激励、风险补偿、支持上市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八)优化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引导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在“亩均效益”评价中,加大研发投入权重,将研发投入视同亩均税收,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B、C、D档的初评结果基础上提升一档。对于研发强度高于5%的企业,鼓励优先安排贷款、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优先纳入各类重点支持清单。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区)、功能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每月对企业研发费用进行跟踪,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开展一次进度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各县(区)、功能区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对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研发投入的引导、支持力度,及时监测跟踪重点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情况。
(二)加强考核评价。完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将R&D经费提升指标作为重中之重,对全社会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财政科技投入增幅双下降的县(区)、功能区,实行一票否优。每年对“研发投入提升行动”( R&D经费总量、增幅和强度)先进县(区)、功能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市级科技资源配置和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未完成R&D提升目标任务的县(区)、功能区和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工作任务。
(三)提升服务水平。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在全市深入开展研发投入专项服务活动。全面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精准服务和业务培训,确保把系统推广应用到每一家企业、把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强化数据统计监测分析,全面推进“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研发申报工作,督促企业和科研机构规范管理,做到账表“应建尽建”、费用“应提尽提”、数据“应统尽统”。
附件1
R&D经费支出指标分解表
R&D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R&D绝对值 | R&D绝对值 | R&D绝对值 | |
全市 | 22 | 29 | 36 |
新城 | 0.42 | 0.55 | 0.68 |
集聚区 | 0.6 | 0.8 | 1.0 |
普-朱 | 0.08 | 0.1 | 0.12 |
金塘 | 1.0 | 1.2 | 1.4 |
六横 | 1.8 | 2.2 | 2.6 |
定海 | 5.6 | 6.8 | 8.0 |
普陀 | 3.8 | 5.0 | 6.0 |
岱山 | 8.6 | 12.2 | 16.0 |
嵊泗 | 0.1 | 0.15 | 0.2 |
附件2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指标分解表
R&D占GDP 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R&D占GDP比重 | R&D占GDP比重 | R&D占GDP比重 | |
全市 | 1.4% | 1.7% | 2.0% |
定海区 | 1.4% | 1.7% | 2.0% |
普陀区 | 1.4% | 1.7% | 2.0% |
岱山县 | 2.8% | 3.3% | 3.5% |
嵊泗县 | 0.1% | 0.3% | 0.4% |
舟山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