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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22-18818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舟山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8- 19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期,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等重要政策,对工业经济的扶持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22年3月29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行动方案》。4月1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确保全省工业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市第八次党代会报告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后五年制造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党代会等会议精神,结合舟山实际制定了《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编制依据

        根据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起草编制。

        三、主要内容

        《意见(送审稿)》共六个部分,包括主要目标、全面聚焦平台发展、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合计20条。

        (一)主要目标。我市以打造海洋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到2026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企业数量均实现“翻一番”,累计完成规上工业投资300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7万元以上。

        (二)全面聚焦平台发展。打造“2318”工业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高新区、绿色石化基地2个市级工业平台和定海工业园区、普陀经济开发区和岱山经济开发区3个县(区)工业平台。重点开发区(园区)年工业产值增速等指标明显高于本地区平均增速,每年落地先进制造业项目10个以上,招引项目中制造业项目数和投资额占比达到70%以上。进一步明确各园区平台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和支持在高新区等地建立“飞地经济”合作区。加快推进制造业小微园区建设,各县(区)、功能区至少新建1个以上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其中高新区、定海、普陀新建2个以上,对通过省级审核认定的新建制造业小微企业园给予一定奖补,到2026年制造业小微企业园达到18个。

        (三)构建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重点构建“155”制造业产业体系,即突出石化新材料一大核心产业引领,强化船舶、水产、海洋电子、清洁能源及装备、现代航空五大主导产业支撑,推进螺杆、汽配、石化装备、船舶配件、粮油加工等五个特色产业发展,每年新招引落地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0个以上,且每年新招引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当年落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超过10%。同时,支持企业加大产业投资,每年择优选择一批总投资亿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推动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升规企业给予升规稳规奖励,对于下规企业给予亩均效益评价降一档。开展企业梯度培育,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重点培育企业给予专项奖励。支持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大改造,对企业各类重大创新成果给予专项奖励。

        (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进数字化改革,建成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核心的数字经济系统。大力发展“光芯屏端网”、海洋通信、海洋大数据等新兴海洋数字产业。全面支持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

        (六)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工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用地保障,将80亩以下产业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块,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全市重点县(区)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全市重点平台区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工业。全面实施“标准地”,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市产业平台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 1.5;强化能耗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强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等支持力度,单列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规模,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持续增长;强化人才保障,以制造业人才作为重点引进培育对象,落实《关于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的实施意见》;强化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各类惠企行动,支持降低工业企业货物物流费用。

        四、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

        五、实施时间

        《意见》自2022年6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处

        联系方式:0580-228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