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5/2022-189981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3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教育局:
林军峰代表提出的《关于“双减”背景下合理为教师减负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协助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充分沟通,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双减”工作的部署,积极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各项任务在科技领域落实。我局根据《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科发外专〔2022〕2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专〔2022〕12号)等文件,起草了《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促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助力“双减”背景下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为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环境奠定基础。
下一步,为提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帮助解决课后服务师资短缺的问题,我局将根据代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机构资质审核。按照《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严把机构准入关,确保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的机构具备应有的条件和水平。
二是推进行业自律管理。通过培训对象“好差评”、建立行业“黑名单”“白名单”、评选星级培训机构评选等方式,完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管理,并及时将行政处罚、星级机构名单等信息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培训机构强化行业自律,为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提供参考。
三是推动培训机构遴选。按照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要求,配合教育部门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遴选,根据日常监管及评审情况,建立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助力拓宽课后服务渠道,完善课后教学管理。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洪瑶,联系电话:0580-2280777)
舟科议函〔2022〕2号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