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5/2022-189979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3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文广旅体局:
王靖军、方军委员提出的《提高门槛 规范从业 加快推进我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协助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将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双减”工作的部署,积极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各项任务在科技领域落实,促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专门成立全市科技系统“双减”工作专班,由领导牵头,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根据《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科发外专〔2022〕2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专〔2022〕12号)等文件,起草了《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对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资金监管、审核流程、信息公开等予以明确,该文件将于近期印发。
下一步,为推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我局将根据委员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审核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严格机构准入门槛,规范培训行为,不断优化审核流程,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强化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管理,探索通过建立行业“黑名单”“白名单”等机制,引导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推进数字化监管。与教育部门协商,在我市的“舟学培训”平台上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模块,将我市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该平台进行管理,实现培训机构收费专户托管、资金收付全程监控,并推动平台升级完善,探索新设机构审核联办等功能的集成,逐步实现与省级监管平台“浙里培训”的数据贯通。
三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与各部门加强工作的联动和信息的互通,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综合监管,及时发现培训机构的风险隐患,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需立案查处的,及时将案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
以上意见,供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洪瑶,联系电话:0580-228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