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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应急管理> 预警信息>
        索引号 001008009005003/2023-00102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全面做好 2022 年度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来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无动力修造船防台专项工作组,相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 2022 年度台汛期无动力修造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台安全,现结合 7 月 4 日市三防办召开的“海上船舶防台部署会”精神,就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区)、乡镇(街道)、船企三级防台工作体系,县(区)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专项工作组要进一步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工作机构运转有效;乡镇(街道)要按照 AB 角形式建立巡查员队伍,重点落实台汛期间无动力修造船舶信息核查和巡查督促,台风响应期间督促船企按“一船一泊”要求落实防台措施。各船企要完善企业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抢险队伍等组织机构建设。

        二、要落实防台物资准备。要督促船企高度重视防台物资储备,参照我市船企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物资配置基本参考标准”,重点落实备用缆绳、加固锚链、通讯设备等物资储备,并落实造册登记,备用加强型缆绳要达到“一泊位”6 根的基本配置,台汛期加强缆绳原则上应就近放置在码头;同时船企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码头风暴桩、船电、系泊系统等设施设备和北斗船位仪的维护,确保台风应急响应期间可靠管用。

        三、要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根据市领导的要求,7 月 15日前各县(区)要完成对船企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预案的书面审核工作。审核可邀请船企安全主管、大船船长、港航管理等防台专业人士参加,采取集体书面审核或结合入企检查中审核二种形式进行,进一步推进船企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并推动区域内船企积极开展预案演练。相关预案要落实县(区)经信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备案管理。

        四、要加强船舶总量源头管控。台汛期,要督促各船企根据自身船坞、码头避台能力,严格有序安排船舶动力拆除作业,台汛期船厂码头原则上不超过二档靠泊,如发现船企超过二档靠泊并超出容纳能力(含船坞)且短期内无法驶离的,要综合运用订单审核和引航调度等手段,暂缓船舶进厂及审单,倒逼船企合理安排动力拆除作业。

        五、要坚守“一船一泊”防台原则。要按照“一船一泊”防台原则,对每家船企码头泊位基数进行全面排摸核实和编号,并针对船舶靠泊动态变化实际,按照“以泊定船”方式落实台汛期“一船一案”准备,尤其是当发布防台预警后,要督促船企加快动力恢复和坞内调剂,确保III级应急响应后码头靠泊无动力修造船舶全部落实“一船一泊”防台。

        六、要加快在厂扣押船舶的处置。市三防办要求在7月15日前实现在厂扣押船的“清零”。各地要迅速对停泊在船企码头、船坞、港池等的各类扣押船舶进行全面排摸核实,相关扣押船在厂情况表(详见附件1),于7月11日16时前上报我局。同时要督促企业加强与扣押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扣押单位加快在厂扣押船舶处置工作。

        七、要迅速开展全覆盖式的检查。市三防办将在 7 月 15日后对全市防台防汛进行督查。为此,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自接到通知日起至 7 月 15 日间,对可能产生无动力修造船舶的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式的检查,重点检查船企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预案、无动力修造船舶数量控制措施、应急队伍与物资储备、防台设施设备维护等建立与落实,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我局将结合前期部署的船企综合检查工作,联合海事、应急、港航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企业进行抽查。

        八、要加强无动力修造船舶的监测。要利用无动力修造船舶四级报送机制、防台信息化监管平台、实地检查等手段,实施人防+技防式的监测监管,按照台汛期不超过二档,三级应急响应“一船一泊”要求,督促船企切实控制在厂无动力修造船舶数量,防止企业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对不遵守管控要求船企要运用船企诚信管理办法落实惩戒扣分。

        九、要加强应急值守。启动防台预警后,各单位要督促乡镇(街道)和船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级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抢险队伍等人员进点在岗,物资准备到位;要组织属地政府巡查员进企现场检查,并利用视频强化对船企码头“一船一泊”、“一船一案”情况的技防监控。当船企发现断缆等应急情况时,要第一时间进行自救或向海事求救,并同步报告属地政府防办。

        另,我局拟定于 7 月 15 日召开全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部署工作会议暨防台信息化监管平台试用培训会,各单位要做好此次全覆盖检查、预案审核、扣押船排查等落实的汇报准备工作。

        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13515807107。

        舟山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专项工作组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2 年 7 月 6 日

        抄送:市三防办、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舟山市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专项工作组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无动力修造船舶防台风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0706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