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信用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完善我市“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信用舟山”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高我市市场主体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现将《舟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
《舟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docx |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信用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完善我市“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信用舟山”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高我市市场主体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现将《舟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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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