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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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与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全面对接,协同开放达到更高水平。贸易投资和政务服务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着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率先建成,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世界前列。 《行动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法治化建设,助力良法善治;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聚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内容。 《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等城市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无锡、常州、南通、温州、衢州、舟山、芜湖等城市探索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交通处)(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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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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