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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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以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要求“绿色电力证书原则上可转让”,“积极推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随着火电行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碳配额约束进一步收紧,加强了高碳排放企业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积极性,并且未来更多的高排放行业将被纳入碳市场,绿色电力证书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可以进一步增加发电企业利润,使在建发电项目能够按期建成和投产,并按中长期计划推进新项目落地,最终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健康持续发展。(资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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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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