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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 2023-01-18 11:41 浏览次数: 字体: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已于2023年1月17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9日始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

        舟山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电话:0580-2285252

        地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编:316021

        招标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8日

        评 标 结 果

        合同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491.66947

        高俊东

        99.02

        第二中标候选人

        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473.8569

        唐连权

        98.16


        附件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

        开评标时间:2023年 1月17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pdf投标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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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01-18 11:41:53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已于2023年1月17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9日始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

        舟山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电话:0580-2285252

        地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编:316021

        招标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18日

        评 标 结 果

        合同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路高科交通检测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491.66947

        高俊东

        99.02

        第二中标候选人

        苏交科集团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473.8569

        唐连权

        98.16


        附件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

        开评标时间:2023年 1月17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pdf投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