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舟山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部署、开展相关学习和工作,通过系统学习、宣传造势、制定措施等,进一步推进《规定》落地见效。 一、系统学习落到实处。一是将《规定》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领导带头学,以上率下;二是由分管领导组织审计组成员和被审计单位内审人员在审计现场集中学习《规定》内容,并就学习内容和内审工作情况进行相互交流,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二、宣传造势落到实处。一是通过市局门户网站、浙政钉、内审微信群、特约审计员工作群等线上向社会公众转发推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实施现场、审计撤点会、审计意见交流会等,向被审计单位及对象进行面对面宣传解读;三是通过内审指导员、内审工作座谈会等方式向被审计对象广泛宣传,宣传效果初显,如,我市一家国有企业已修订完成单位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制度,调整公司内审领导体系,明确董事长主管内部审计工作,是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在《中国审计报》、市局简报等媒体、刊物发表,确保《规定》的进一步宣贯落实。 三、制定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对5大市属功能区开展内审工作调研,将《规定》的宣贯工作纳入调研内容,截至目前,已走访调研2个市属功能区,对《规定》的主要精神及四个“首次”等内容进行传达,并充分交流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亮点。二是主动对接国资管理部门,要求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工作建议中体现推行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的建议;对接8家市属重点企业,明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目前该8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内审机构设置。三是将《规定》的推进落实纳入今年的内审工作计划、要点及内审培训计划,明确责任清单,细化措施任务,确保《规定》宣贯及内审工作的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