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内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390号),加强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进一步增强舟山、丽水两地审计机关沟通交流。7月25日,舟山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王海芬带领四个县(区)审计局,市局法规处(整改督查处)、市财政国企财务监管处,市交投集团内审部负责人一行8人,赴缙云县审计局,就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情况开展交流学习。丽水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朱姝,秘书处处长叶伟平;缙云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斌,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杨阳以及内审指导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交流活动。 交流会上朱局长详细介绍了缙云县总审计师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度出台的过程、制度的总体框架,和下步制度落地的具体工作安排。王海芬总审计师、四个县(区)审计局负责人等分别介绍了舟山市国有企业经营发展现状和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大家共同交流探讨总审计师定位、职责权限、管理方式,一致认为加快推行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已成为国有企业完善组织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强治理、反腐败、控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最后王海芬表示,将把缙云县国有企业总审计制度好的经验做法带回去,结合舟山实际,尽快与相关部门商讨落实总审计师制度。同时非常感谢缙云县审计局交流共享,也邀请缙云县审计局来舟山调研交流,共同促进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图片为交流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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