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美乡镇”建设评价指南(试行)》、《舟山市”水美乡镇”建设、“农村池塘”整治评定验收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试行)》(舟水发[2021]34号),经乡镇(街道)自评,县级验收,市级复核,拟评定定海区金塘镇、盐仓街道共计2个乡镇(街道)为“水美乡镇”。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1日起到2022年10月26日止。
2、反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舟山市水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
3、联系方式:舟山市水利局工程运行管理处,地址:舟山市行政中心6号楼,邮编:316000,举报电话:0580—2556596。
舟山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