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开展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渔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的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和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区)党委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总统计师。组织指导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11、承担省地方统计调查队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12、负责指导县(区)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舟山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舟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舟山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33.9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3.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2018年度无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8.4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7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76万元,占收入合计0.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4万元,占82.35%;项目支出106.02万元,占17.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2.1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2.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2018年度无财政拨款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0.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7.32万元,占79.4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18万元,占7.85%;卫生健康(类)支出18.13万元,占3.0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8.12万元,占9.6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2.34万元,支出决算为60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14.5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98.88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9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8.7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下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5.4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基本完成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1.8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基本完成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6.5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6.3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04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舟山市统计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21.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公务接待次数较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支出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占60.1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占39.8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市统计局独立设置,2018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年中追加(或追减)数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或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年中追加(或追减)数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61.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车辆划拨给我局使用前刚大修过一次,故2019年在我局开支的维修费用较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年中追加(或追减)数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6.2%。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来舟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累计9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按规定开支的来舟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接待99人次,1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舟山市统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60.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4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舟山市统计局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舟财监督〔2020〕3号)文件中“各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进行过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所有部门专项,按要求全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文件要求,本单位1个项目达到自评要求。
舟山市统计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31万元,执行数为98.06万元,完成预算的6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类统计年报和定报的上报时间规定,按时完成2018年年报及2019年定报的上报、审核及数据评估工作;三是通过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数据产品未受到质疑,也未产生不良影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不熟悉,对报表指标理解有偏差;二是个别企业没有建立规范完整的统计台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指导企业建立规范完整的统计台账。
项目绩效表
年度 | 指标类别 | 指标值 | 权重 | 目标完成情况 | 自评分 |
2019 | 产出指标 | 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完成 | 30.00 |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工作。 | 30.00 |
2019 | 产出指标 | 统计数据按期生产并报告 | 30.00 |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类统计年报和定报的上报时间规定,按时完成2018年年报及2019年定报的上报、审核及数据评估工作。 | 30.00 |
2019 | 效益指标 | 主要数据产品未受到质疑,未产生不良影响 | 40.00 | 通过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数据产品未受到质疑,也未产生不良影响。 | 34.00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6万元,增长(下降)16.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9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