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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

        舟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舟山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实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配套率达到100%。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市公安局共办理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均已及时回复申请人。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制作。从格式规范、内容要求、解读发布等途径入手,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实用性,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公安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民生警务、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途径,坚决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透明。同时,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职责,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均通过公安执法办案系统技术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网上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0

        5427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

        0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3

        0

        687696

        行政强制

        24

        0

        342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10392431.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第三方合法







        0

        5.于三类内部事信息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于行政法案卷

        3






        3

        8.于行政查询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不掌握相政府信息

        2






        2

        2.成信息需要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诉类







        0

        2.重







        0

        3.要求提供公出版物







        0

        4.无正理由大量反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较为单一,多为重大警务工作、警情播报、预警防范、社会新闻等信息,其它类型信息公开力度相对不足。二是对群众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对称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非涉密警务信息,最大限度地进行发布。同时,主动跟进群众的关注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警务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舟山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9日